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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2 20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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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8 2022-10

    天津力生化工有限公司2000吨/年抗氧剂优化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天津力生化工有限公司委托世纪鑫海(天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天津力生化工有限公司2000/年抗氧剂优化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等相关规定,对拟建项目环评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天津力生化工有限公司2000/年抗氧剂优化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石化产业园区凯旋街1566

    项目性质:扩建项目

    项目概况:利用力生二期原有的酚类抗氧剂车间进行本项目生产,原年产2000t酚类抗氧剂停产,本项目新增年产2000t硫代酯类抗氧剂。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天津力生化工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石化产业园区凯旋街1566

    联系人:马小东

    联系电话:022-63362590

    三.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世纪鑫海(天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华十一支路建福园3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2-88238362

    E-mailxinhaipingjia@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单位对本项目进行资料收集、总结,并进行现场踏勘。

    2、评价单位进行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在报告书的编制过程中,建设单位将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收集公众关心的问题。

    3、评价单位将对公众参与的结果进行评价,同时对公众参与过程中公众提出的意见以及采纳情况进行说明,判断其合理性并提出处理建议。

    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在其政府网站公告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的有关信息。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15 2021-11

    项目补充环评批复

    项目补充环评批复

  • 12 2021-11
  • 07 2021-11

    污水排放信息、危废信息

    厂区内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总排口分别设置排放总闸,所产生的 工业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 05 2021-11

    关于天津力生化工有限公司 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管理目标

    通过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行业 规定并根据这些规定,制定公司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通过深入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提升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通过充分认识生产活动中负有的重要环保责任和义务来形成公司全员重视环保,全员参与环保的氛围。